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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极目新闻2024-01-27 19:21极目新闻2024-01-27 19:21 法院判决书下架了吗法院判决书下架是什么意思

访问: 49 发布时间: 2024-02-20 01:45:43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沈法宣

1月2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十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包括反对“天价”彩礼、人格权侵害、遗弃小狗咬人、装修影响邻居等案件,通过司法断案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用司法力量引导向上向善。

共同生活半个月后就“分开”,法院判决返还彩礼

周某(男)与林某(女)2020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按照当地习俗“上门提亲”时,周某给付礼金66000元,后又为林某购买首饰花费15000元。2021年春节期间双方举行了婚礼,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林某答应周某买车后办理结婚登记,周某向林某给付15万元购车款。

2021年3月15日,双方发生争吵,林某独自回娘家生活。因双方未能就结婚事宜协商一致,周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林某及其父母返还彩礼款20余万元。

人民法院认为,所谓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一方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周某上门订婚时给付的66000元,为林某购买首饰花费的15000元,均发生在双方婚约期间,可以确定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且数额较大,属于彩礼。

周某负债给付的15万元,已经超出了周某的负担能力,若认定为一般性赠与,不予返还,显然有失公允。结合该款项的给付目的,可以确定该给付行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亦属于彩礼的性质。

周某与林某订立婚约,虽举行了婚礼,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林某在举行婚礼后不足半月即独自回娘家生活,双方尚未开始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故对周某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请,应予支持。考虑到彩礼的实际消耗、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等具体情况,判决林某及其父母向周某返还90%的彩礼金。

遗弃小狗咬人,原饲养人仍需担责

2023年3月11日,刘某甲和小伙伴们在小公园一起玩耍时,被一只小狗咬伤,其母亲周某乙追着狗来到徐某家中,却被徐某告知该小狗已经被丢弃月余。经诊治,刘某甲需注射狂犬病疫苗,产生医疗费用1000余元,后周某乙向徐某索赔疫苗费用、营养费用共5000元。徐某在支付第一针疫苗费用400余元后,认为小狗被遗弃已经不归他管便拒绝赔偿,刘某甲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赔偿款5000元。

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小狗脱离原饲养人或管理人的管控,在遗弃、逃逸期间伤人,并不能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徐某作为小狗的原饲养人,应当认识到动物的危险性,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应就未尽管理义务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据此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徐某向刘某甲支付疫苗费用共计1000余元。

扶起摔倒老人被索赔,法院细心查证认定无责

六旬老人刘某沿某大道先推行自行车,后骑行上车;朱某驾驶电动车在其右后方正常行驶,并从右侧超越自行车。在朱某超越自行车的过程中,刘某刚上自行车骑行约2、3秒后突然失控向右侧倾倒,此时朱某驾驶的电动车已超越自行车,刘某连同自行车一起向右侧摔倒在电动车后。

朱某见状,停车去扶刘某,并对刘某说:“不是我把你弄倒的,我是好心扶你。”刘某说:“就是你撞的,等我联系我女儿来处理。”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交警部门以“无法确认事故的形成原因及责任”为由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朱某赔偿其医疗费等15万余元。

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朱某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法院通过仔细审查现场监控录像可以看出,朱某驾驶电动车超越自行车时,前方无障碍,视线良好,与自行车之间存在一定距离,在慢速车道正常行驶;而刘某骑上自行车后重心不稳,2、3秒后即向右倾斜最终倒地,其倒地受伤是自身原因在起作用。

从司法鉴定意见来看,刘某倒地时自行车与朱某的电动车没有发生接触,“电动车与自行车车体表面未检见相互接触所形成的新鲜痕迹”。故刘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朱某实施了侵权行为,其损害后果与朱某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朱某在刘某摔倒之后积极帮扶,是好意施惠行为。最终判决驳回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村委会为留守老人办理丧事,继承人主动赠与遗产

某村村民程某龙于2022年12月底病故,因其子女均在外地,由该村村委会出资为其购置棺材等丧葬用品,并张罗办理了丧葬事宜。程某龙生前银行账户尚有存款9万元,其配偶秦某与子女程某等人因继承权发生纠纷。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当地村委会及综治中心积极进行调解,人民法庭也对调解工作给予大力指导。

经当地村委会及综治中心、人民法庭共同组织调解,程某龙的各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各继承人为感谢村委会对程某龙的帮扶,同意将程某龙的遗产9万元全部捐赠给村委会用于村基础建设及改善村居环境。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后,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予以确认。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指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大量农村青年外出务工,出现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现象,家庭养老育幼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本案的妥善处理,既避免了至亲之间为遗产对簿公堂,保全了亲情,同时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主动帮助老人处理身后事,为解决赡养老人这一困境提供了新的出路。

发短视频侮辱他人,法院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

杨某系杨某甲之子,杨某甲于2021年因意外去世,陈某系杨某甲生前朋友,因股权转让与杨某甲曾发生纠纷。

陈某自2022年10月起,用其注册的抖音号在抖音平台发布多条涉及杨某甲及杨某的短视频作品,其中使用了辱骂、侮辱性言辞贬损杨某甲及杨某,并未经许可泄露杨某甲及其家人居住地址、个人经历以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所发视频点赞、关注、评论均达万次。

该行为侵害了杨某甲、杨某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严重影响杨某及其家属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杨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陈某立即删除在抖音平台所发侵害杨某甲、杨某人格权的视频;禁止陈某在抖音平台发布侵害杨某甲、杨某人格权的视频。

人民法院认为,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陈某在抖音平台持续发布侮辱、诽谤杨某甲、杨某的视频作品,侵害其人格权,且陈某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可能性较大,如不及时制止,其违法行为可能造成杨某等人的权益继续受损。

杨某的申请符合人格权侵害禁令法定条件,遂依法裁定:陈某立即删除在抖音平台所发侵害杨某甲、杨某人格权的视频;禁止陈某在抖音平台发布侵害杨某甲、杨某人格权的视频。禁令送达陈某后,法院及时向抖音平台运营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该公司已将陈某的涉案抖音账号作2级封禁,涉案作品已全部下架。

装修更改规划设计影响邻居,法院判决拆除

何某与王某为相邻关系。何某于2022年8月装修房屋期间,擅自将原规划设计的入户“内开门”更改为“外开门”,将空调外机未安装在指定位置,而是在房屋外墙另行安装空调外机。王某认为其通行及生活受到了影响,要求何某更改遭拒,向物业投诉无果后诉至法院。

法院组织现场勘验,测量结果为:原过道宽122cm,何某大门打开后占过道51cm;何某家空调外机距离王某家客厅窗户58cm。

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装修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王某房屋与何某房屋位于同一走廊,其进出房屋必须经过何某家门口。何某擅自更改入户门,门开启时,走廊一半空间被打开的门体挡住,不仅妨碍王某及其家人正常通行,还存在撞伤行人及占用消防通道的危险。同时,何某擅自变更空调外机安装位置,距离王某家客厅窗户仅58cm,一定程度上对王某家产生噪音、废气等影响,亦不符合该小区“严禁空调主机外挂”的规定。

权利需依法行使,也应注意权利边界,何某行使物权时不得妨碍他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妨碍他人自公共走廊安全通行,故判决何某排除妨害,恢复入户门向内开启,并拆除空调外机改安装在指定位置。

除上述案例外,湖北高院还发布了另外4起案例:虚假宣传构成消费欺诈,依法需三倍赔偿;虚假诉讼逃债,法院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侵占铁路用地反索赔,被法院驳回全部诉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积极履行生效裁判,力践诚信社会。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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