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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拿到一审判决书后,我该做些什么? 法院判决书下发后什么流程法院判决书一般多久送达

访问: 47 发布时间: 2024-02-18 02:31:39

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丽 转自:上海高院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

编者按

当事人关于案件进展

或诉讼流程会有各种问题

比如,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打来电话的情况比较多。有一部分不服法院一审判决,询问下一步程序该如何走;有一些是询问如何申请退预交的诉讼费;有一些则是询问该如何申请执行。

了解到当事人对于法律程序的陌生与不解,本期法律讲堂,我们有请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杨丽梳理一些当事人常见的问题,形成汇总分享给大家。

一、如果我对一审判决不服,该如何上诉

法官同志,我对你们的这个判决结果不太满意耶!

您有权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民事案件的二审终审指的是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对于初审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有权改变或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

(一)哪些法律文书可以上诉呀?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再审作出的判决。可见,除了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外,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都有上诉权。

《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而对于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保全、中止诉讼等其他裁定,当事人是无权上诉的。

此外,民事调解书或调解协议不得上诉。

(二)具体的上诉方式是怎么样的?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及事实理由。

上诉状应有上诉人或其特别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任何人未经当事人本人授权不得代替他人提起上诉。

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我们会告知其必须在法定的上述期限内提出上诉状,如未在法定期限内递交上诉状,则会被视为未提出上诉。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原审法院会在收到上诉状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原审法院会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一审过程中的全部审判资料(包括庭审笔录和庭审录像)都将保存并归入该案案卷,原审法院会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二审法院。当事人无需重复提交证据材料或复印庭审笔录等案卷材料。

(三)上诉期限是多长?

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期限根据一审结案方式不同有所区别,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的上诉期限是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

所谓“送达之日”是指当事人签收法律文书之日,并非判决书或裁定书的落款日期;上诉期限自送达之次日起算,如期限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遇不可抗力或有正当理由耽误上诉可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继续上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四)我虽然上诉了,但事后想想,又不想上诉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在提出上诉后,二审结案前均有权撤回上诉,上诉人撤回上诉是行使处分权的体现。但是,经常有当事人认为上不上诉是自己的权利,提出上诉后可以随时撤回,事实上,撤回上诉的申请是否准许,应由二审法院依法做出裁定,因此,一审法院无权处理当事人撤回上诉的申请。

二、判决书我服,可是它什么时候才生效呢?

法官,我需要一份生效告知书。

不好意思,您的案件尚未生效。

案件生效是诉讼程序的关键节点,案件生效意味着法律文书所明确的权利或义务开始发生效力,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则需承担迟延履行的相应法律后果。

很多当事人觉得既然法院已经做出了裁判,案件自然就生效了,其实不然。

(一)判决书、裁定书的生效

对于民事判决书和可上诉的裁定书,上诉期间经过而无任一方提起上诉,案件即生效。生效日期为最晚签收的当事人签收之日起15日后。

需公告的案件何时生效?

依法缺席审理的案件通过一般流程寄送判决书通常也无法有效送达,这时候必须经过公告程序向被送达人公告送达判决书,以保障受送达人的诉权。

公告期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60日期满方可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同样需要经过15日的上诉期,如受送达人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案件方生效。

(二)调解书的生效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对于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等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人民法院会将调解协议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案件生效后,当事人可以联系法院开具生效告知书,以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或调解义务时申请强制执行。

三、我预交的诉讼费,什么时候退给我?

法官,我的诉讼费怎么退给我呀?

请先提供你的退费账户信息。

(一)退费的金额如何确定?

退还费用的金额为:当事人预缴的诉讼费金额减去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明确应由其负担的金额。

在驳回起诉等结案裁定书中没有提及诉讼费用承担的,表明无需当事人支付诉讼费,当事人预缴的全部诉讼费将全额退还。

法律文书中明确应由其他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部分,人民法院会依法向其他当事人收取。

(二)法院如何确定退费的银行账户?

有很多当事人以为诉讼费用是直接退还到当初当事人缴费账户里的,因此我时常被询问:案件都生效了,为什么诉讼费没有退给我?

在这里需要说明,法院目前并不存在“原路自动退还诉讼费”这一项“功能”。诉讼费的退费账户是需要当事人向法院特别提供并确认的。在立案时,我们向当事人寄送的法律文书里包含一份胜诉退费账号确认书,这是为了方便案件生效后退费使用。

当事人申请退费需要提供准确的退费账户信息,包括:案号,户名,银行卡账号,开户行(精确至支行名称),联系电话(账户信息有误时方便进行联系)等信息。当事人一方为多人时,提供其中一人的账户信息即可,但需所有当事人一并确认。

另外,退费需要由书记员开具退费通知,经法院财务审核通过,最终由银行操作退款,自开具通知之日起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的时间才能到账。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款,书记员会联系当事人重新核实信息。

四、我胜诉了,我要申请执行,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法官,我要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尚处于履行期,履行期满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通常,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对于当事人的金钱给付或其他行为义务都会明确一定的履行期限,比如“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张某购房款10万元”。

但很多当事人往往忽略了履行期限,尤其是在判决案件中,当事人以为一旦判决生效,对方未立刻履行义务,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实际上,送达之后要经过上诉期案件才生效,案件生效后要经过履行期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相应的,《民事诉讼法》也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当事人作出了惩罚性规定: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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