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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 39 发布时间: 2024-02-20 03:10:20

AEO英文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缩写世界各国海关对高信用企业的统称以下简称AEO认证2022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新修订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原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同时废止。AEO认证在我国推动的社会诚信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该制度虽然是海关部门推行的高级企业认证,但也为其他监管部门所运用能否获得AEO高级认证对很多企业的经营有着越来越重大的意义

一、AEO认证我国发展的历史沿革

AEO制度首次出现是在2005年6月世界海关组织发布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我国海关总署2008年发布实施了《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已失效),该办法虽未明确AEO认证制度,却是此制度在我国的初探。其规定企业分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两类,并根据经营状况、海关监管等标准设置五个管理类别。2014年海关总署发布实施了《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已失效),明确了AEO认证制度,中国海关依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AEO互认,并给予互认AEO企业相应通关便利措施,将进出口企业分为认证企业(AEO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失信企业,并将认证企业分为高级认证和一般认证两个级别,享受不同优惠。海关总署于2018年又相继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已失效)和《海关认证企业标准》,2021.09.13 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并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两次发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

比较而言,2022年修订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有以下变化:

1.《新标准》在旧标准“通用标准+单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原标准主要是以“企业类型”为标准,原通用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企业,原单项标准是海关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制定了8个单项标准。《新标准》在原通用标准的基础上整合原进出口收发货人等不同类型企业的单项标准的分项而成,而单项标准则根据海关监管业务类型简化为1个标准,再细分10项业务类型。

2.《新标准》在评定上取消“赋分制”,现在企业只要没有“不达标”项,同时通用标准和单项标准的“基本达标”项分别不超过3项的,即可通过认证。为平衡各企业认证难度,《新标准》不再有“加分标准”。

3.财务状况方面,《新标准》对企业资产负债率的要求有所放宽,由“无连续3年超过95%情形”改为“无连续5年超过95%情形”。同时,财务状况证明新增“企业的ERP系统已与海关对接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可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二选其一,并且审计报告也不再要求“无保留意见”。

4.守法规范标准方面,根据《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年内不得提出高级认证企业认证申请”的相关规定,《新标准》将“守法规范”的时限由“2年内”统一调整为“1年内” 。

二、AEO认证的合规本质

海关高级企业认证是海关对企业综合实力和合规能力的认可,认证企业将享受更多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通过认证,企业能够提升自身信誉度和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多商机和合作机会。其实质是对出口类企业合规经营的一种激励措施,也是对企业合规提出的具体要求:

1.海关安全风险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合规政策、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进行风险评估与管理等方面文件,体系必须完整且确定能够有效运行。要达到能够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降低非法贸易、恐怖主义等风险的标准。

2.企业贸易合规能力:海关高级企业认证要求企业具备完善的贸易合规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内外部合规规章制度、建立并执行内控流程、做好记录保存等。海关的标准较高,能否达到海关的标准无疑是对企业合规制度是否完善的检验。海关的高级企业认证能够帮助企业规范自身贸易行为,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违规操作和失误,避免因合规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3.优化企业运营效率:认证要求企业具备高度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通过认证,企业可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三、AEO认证的价值

2016年10月19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几十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给予激励措施,明确了激励措施的内容及相应负责实施的部门。取得高级认证的企业,可以在海关通关、商务领域、增值电信业务、金融部门授信融资、证券和保险、财政资金使用、社会保障、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许可事项、税收管理等若干领域内,享受到相关部门给予的优惠待遇,例如,在海关领域享受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流程,优先办理货物通关手续,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在金融部门授信融资参考方面,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融资贷款的重要参考条件,作为优良信用记录记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时,将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信用状况作为参考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为推进AEO制度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守信联合激励系统。海关总署通过该系统向签署本备忘录的相关部门提供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名单及企业相关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动态更新。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海关总署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各部门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守信联合激励系统中获取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信息,执行或协助执行本备忘录规定的激励措施,定期将联合激励实施情况通过系统反馈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海关总署。各部门之间建立守信联合激的发起与响应机制后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联动机制,最终促进社会信用信息不同平台之间实现共享和使用。海关对接发展改革委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提供高级认证企业名单和相关信息,对高级认证的企业的各种优惠也能更好地落实到位。

四、AEO认证的申请流程及标准 

1.2022年10月28日,新修订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下称“新《标准》”)较之旧的《标准》在一些标准上进行了明确和放宽。

AEO认证申请程序可以分成认证准备、认证审查、认证结果三个阶段。按照规定,海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90日内进行认证并作出决定。经认证,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企业,海关制发高级认证企业证书;不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企业,海关制发未通过认证决定书。申请企业若对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认证标准为“通用标准+单项标准”的设置,具体内容如下图:

高级认证企业的单项标准是海关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制定的认证标准。认证结果选项分为“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不适用”。企业没有“不达标”项且通用标准和单项标准的“基本达标”项分别不超过3项的,即可通过认证。

五、对申请认证企业的合规建议

(1)申请之前的准备阶段

企业应该对照《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根据企业情况进行查漏补缺,提高整体合规水平。旧《标准》的按照不同业务设置了八个标准,给很多申请企业造成很多麻烦,而新《标准》仅在一个标准项下设置了十项业务,企业在单项标准的准备上工作量大大减少,只要根据自身企业类型和业务范围,在单项标准中选择相对应的业务进行适用即可。

(2)海关会对企业进行实地认证阶段

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后,海关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对企业进行实地认证。企业应配合海关的资料提交要求、实地面谈和实地审核要求进行准备。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新《标准》中海关高级认证申请已经取消整改制度,企业已经没有了适用旧《标准》时最长90日的整改机会,所以海关现场认证核查能否一次就获得通过至关重要。实地认证阶段由企业的管理层进行主导,需要企业内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如果各个业务部门不了解AEO的具体内容、目的或对此前关务部门递交的材料了解,可能招致海关的质疑,对企业申请获得 AEO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企业应提前做好海关现场认证的充分准备,建议企业在海关下场之前,在海关专业律师或顾问的指导下,开展认证前演练,全方位查缺补漏,协助企业进行完善,提高通过现场认证的可能性。

(3)出现失信和违规时应及时补救

如果被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该企业可按照新《标准》第25条、26条向海关提出陈述、申辩或者申请信用修复。严重失信的企业向海关提出陈述、申辩的时间,仅为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应该格外注意申请的时效。

如果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相应的违规问题,比如申报错误,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等,也并非没有解决的办法。新《标准》与《稽查条例》以及海关主动披露的相关公告相衔接,重申了符合条件的主动披露违规行为,可以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不会影响企业申请认证,给了企业更大的容错空间,也鼓励企业加强自查和及时消除影响。

最后,新《标准》虽然在一些方面进行了明确和放宽,但并不意味着高级认证企业的申请就容易通过,海关也不会在审核申请资料和实地认证中降低要求。建议相关企业不仅仅注意新《标准》,也要关注《新标准》后续配套政策,认真对待专业人员协助评估和海关信用培育辅导。充分了解认证流程及关注重点,根据本企业的情况进行完善。加强企业自身合规体系和制度建设;对企业员工,特别是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关务负责人进行相关知识的辅导,让企业在认证申请过程中把自身的合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律师介绍

盛时明

现执业于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盛时明律师曾在某地法院工作多年,历任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独立审判并参与办理了上千起民事案件,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票据纠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等领域,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个人”,一次被评为“三等功”。擅长办理涉及确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并曾参与赌博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地罪等刑事案件的办理;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从业期间,盛时明律师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工作勤勉,严谨自持。其扎实、敏锐、善于另辟蹊径巧办难案的办案风格深得当事人信任。- End -声明“汇祥律师”微信公众号所刊登的文章以交流为目的,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汇祥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汇祥律师”。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转载或使用该等文章中包含的任何图片或影像。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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